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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有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咨询)

admin05-09 23:222次浏览

入职新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这应该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可签合同还有一年、两年、三年的区别,有人说签一年好,有人说三年好,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究竟签几年好呢?要是签了好几年,中途离职会让赔偿吗?今天我们来展开说说。

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有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签几年好?

先说结论,对于劳动者来讲,一年一签最好。劳动期限主要影响到试用期的长短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期限决定试用期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工资的80%。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抓重点,试用期工资相较于正式工的工资可能会少20%,这都是实打实的钱,所以劳动合同期限越短,试用期越短,对劳动者更有利。

2.劳动合同期限决定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如果劳动者连续二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工作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工作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因非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之后,再次续签时,就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在解除、裁员等方面就会更加受限制,对劳动者来说更有利。如果一年一签,那第三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则需要在第六年才可以。这样看下来一年一签最合适。

合同期内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虽说是一年一签最合适,可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没有给劳动者选择的权利,直接就是三年的选项。合同期这么长,如果离职的话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吗?

正常的情况下离职时不需要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保密竞业限制等情形外,无需顾虑合同期限的长短,想要离职时只要你到时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单位提出,就可以无需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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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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