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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推荐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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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时刻
摘要:,路肩平整无杂草、路面整洁有序,无乱停乱放、无序摆摊,垃圾箱占道等现象。(三)各类粪污合理利用。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督促零星养殖户及时清运畜禽养殖粪污,规范打包堆放秸秆饲草,畜禽粪污不外溢、无暴露,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村级公厕定期清洁消毒,管护机制健全。户厕正常使用,干净卫生,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公共区域干净整洁。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三五”创建工作,全面及时清理田内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把握重点、突出效能,便于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以市、镇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防城港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推行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市、镇、村(社区)为层级的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20xx年起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自治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四级建设要求,上一级负责监督和指导下一级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并组织实施本级的网格化管理。我市属于县级市,从二级网格开始划分,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把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一)二级网格

东兴市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东兴市政府,责任人为东兴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负责指导镇级网格的建立,监督网格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管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一级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做好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

3.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监管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三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科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调查,及时督促属地调查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二)三级网格

按照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东兴镇、马路镇、江平镇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东兴镇人民政府、马路镇人民政府、江平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东兴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马路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江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具体职责是:

1.配合二级网络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保护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二级监管工作组报告。

(三)四级网格

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四级网格区域,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还可细划责任网格。每个四级网格作为一个监管细胞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工作职责是: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网格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工作责任

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监管事项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明确网格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

(三)加强网格绩效考评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二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体业务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是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责成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相关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

(一)环保部门

落实市政府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具体工作;对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组织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建立污染源台账;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的调查、核实、报告和处理;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污染源现场执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污染源现场执法操作规范。

(二)相关部门

公安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接受污染案件移交,重大环境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督促交警部门负责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发改部门: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信部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环保部门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和达标排放,牵头负责做好高效锅炉产业化工作,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国土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负责对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负责秸秆与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水产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设施建设,督促畜禽养殖厂按照要求建设环保和治污设施,规范畜禽养殖企业环境管理。

水利部门:负责划定禁采砂区、查处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河道上漂浮物清理提出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合理调度水资源,确保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监督落实规定区域内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依法查处违规水产养殖行为。

卫生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林业部门:负责对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协助环保部门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保护动物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

安监部门:依法负责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职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对监管中发现的非本部门管辖的.违法问题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

工商部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根据环保部门通报的查处情况,纳入警示管理、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监察机关:对网格监管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或接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后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不受理或者推诿执法等监管执法不作为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工信、海洋、住建、市政、农业、水产畜牧、水利、卫生、林业、安监、工商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

1.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3.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4.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5.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

1.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尽快申请标准化建设验收。同时,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探讨在乡镇(街道)建立专职环保机构。

2.加强岗位培训。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问责

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2

一、基本原则

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坚持网格化覆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监管、目标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网格管理人员,明确网格员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到精细转变,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目标,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常态化责任机制、监管机制、考核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二、网格划分

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本乡镇人居环境总网格长;各村党支部(社区)书记为村级人居环境网格长。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依据村组干部、就业信息联络员、生态护林员、村务员、保安员以及光伏岗、益贫岗等人员总数,将村(社区)路系、水系及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划分为相应数量的人居环境保洁责任网格,按照与居住地相近在原则,每个网格明确1名网格员。

三、工作职责

(一)总网格长职责。总网格长负责指导各村人居环境网格划分及网格员确定,统筹调度本乡镇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合理确定各村级网格管理整治重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检查计划,确定专职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评议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村级网格员履职情况,帮助村级网格员解决网格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村级网格长职责。村级网格长负责本村人居环境网格划分及网格员确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治理“六乱”、开展“六清”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加大土地管理、秸秆禁烧、森林防火、河长制工作宣传,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各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导,及时督促整改辖区内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上级网格长交办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进行整改。

(三)网格员职责。网格员负责网格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加强对网格内农户宣传,常态督促网格内农户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督促农户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及乱堆乱放杂物,倡导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杂物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对村级网格长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四、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至少每周一、三、五早上8点前网格员要将各自网格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不断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有序。

(一)生活垃圾合理处置。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桶等收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无各类建筑材料、垃圾占道现象,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乱堆乱倒现象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存在,垃圾箱保持常清常净。建筑垃圾管理到位。

(二)路域环境规范有序。镇、村、组主干道路等主要公共场所实行全天保洁,路肩平整无杂草、路面整洁有序,无乱停乱放、无序摆摊,垃圾箱占道等现象。

(三)各类粪污合理利用。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行为,督促零星养殖户及时清运畜禽养殖粪污,规范打包堆放秸秆饲草,畜禽粪污不外溢、无暴露,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村级公厕定期清洁消毒,管护机制健全。户厕正常使用,干净卫生,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四)公共区域干净整洁。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三五”创建工作,全面及时清理田内、路旁、沟渠边的杂草及农作物秸秆、蔬菜尾菜、病死畜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居民点无电线蜘蛛网、电线杆设置混乱的情况。农村生产生活废水排放规范,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实现公共区域干净卫生,公用设施整齐有序,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五)农户庭院创建“五美”。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和“院内三净”(院落净、厨房净、厕所净)制度措施,组织动员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秸秆、垃圾、粪堆清理整治,倡导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摒弃杂物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等不良行为,积极创建“五美”庭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作为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手段,成立工作小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部署,明确各级网格管理标准,层层部署网格化管理任务,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奖惩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把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宣传活动,弘扬健康文化,传递健康信息,提高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各网格员要按照工作目标重点,划分责任范围,发挥基础网格作用,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网络保洁到位、监管得力,严禁形式化、走过场。

(三)多措并举,形成常态。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按照《三门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__〕29号)、《三门峡市乡镇(街道)区域综合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__〕30号)、《三门峡市农村庭院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及考评办法》(三农领〔20__〕3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辖区具体办法,建立农户评比表彰机制,网格员考核奖惩机制,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网格运行管理机制,要健全完善公益性设施管理台账,定期对公厕、村组道路、坑塘沟渠、河道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督导,并对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适时进行维管、保洁,确保网格化管理抓实见效。特别是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提高广大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行业)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纵向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由县政府组织领导,以县、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健全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8个乡镇和127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二、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行县、乡(镇)、村三级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格。县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并督导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乡(镇)政府和城乡规划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卫计局、发改局、商务局、国土局、工信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公安局等县直部门要制定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并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一)网格划分

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辖区内县、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一级网格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二级网格长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3、三级网格:以村委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三级网格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在上报省环保厅的50名环保监督员中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乡(镇)对每个村明确1-3名环境监管员。同时,一、二、三级网格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健全监管档案,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涉及重点区域、流域的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强化网格运行,加大巡查、查处力度,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反馈。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在省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基础上,完善县、乡(镇)、村各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委会设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详细台账。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3、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详细台账。

4、结合本地实际,逐级修订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企业自律“六大体系”。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5、评价:县政府每半年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网格监督

1、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利用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纪检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3、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环保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揭露和批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xx年10月-11月)

省环保厅确定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全省推广的准备工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xx年11月-l2月)

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县域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建档造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月起)

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每年7月5日和次年l月5目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环保、市场监管、公安、发改、工信、监察、编办、国土、财政、交通、水利、农业、安监、住建、规划、商务、卫生、执法、供电公司、金融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化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

县政府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三)提升能力

各级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增加执法投入,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确保20xx年达到三级标准。强化“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同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严格问责

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政府、县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强化全过程监管。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境治理攻坚考核并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网格环境监管责任及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冀纪字〔20xx〕31号)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5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4

为深化新镇镇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监管体系,促进党政领导责任、镇村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防控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共浚县县委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浚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以“网格化”为手段,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责任监管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网和消防工作格化管理,镇政府成立镇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管理区总支书记、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建立三级网格

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管理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镇安委会为一级网格,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为二级网格,生产经营单位为三级网格。每一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机制,使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网格人员责任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监管目标。

(二)落实“六定”措施

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一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月和周报的监督检查(巡查)数量、内容和检查(巡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对本级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五是定信息报送方法:三级网格实行“月查月报、周查周报”制,即以事故隐患月查月报表的形式,每月至少一次向二级网格报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二级网格和一级网格内的各相关职能部门每月每周五向镇安监办报送监督检查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难以当场整改的事故隐患在劝阻和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应及时向一级网格报告,并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六是定应急预案:每一个网格均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快速、妥善处置事故。通过对每一个网格落实“六定”措施,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运行目标。

(三)有效防控事故

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四、网格等级和职责

全镇共划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网格,具体为:

(一)一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级网格为镇级,由镇安监办统一协调,监管主体为镇直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村、各部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网格;

(2)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3)对镇直各部门进行动态监管。

(二)二级网格划分及职责

二级网格为镇直各单位、村级。镇包村(管理区)干部对所分包村(管理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村设网格长一名(村支部书记),联络员一名(村委主任),网格协管员一名,镇包村干部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监督员。

共同职责:

1、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管网格,明确各网格的人员和职责,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

3、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并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检查;

4、对本级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按照权限查处,超越权限的,进行汇总、梳理,抄告并配合一级网格进行查处;

5、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三级网格,部署、检查、指导、考核三级网格的工作,协调解决三级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

6、向一级网格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向三级网格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主要职责是:

1、土地城建所、自然资源所

分管领导:王培俊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对新镇镇境内砖厂厂、石粉厂等进行检查;负责对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资质、防护网、隔离带等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穿的齐全、塔吊是否安全运行、操作工是否持证操作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派出所

分管领导:李帅民

负责对全镇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人员密集区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消防安全许可》、消防措施是否到位等。

3、学校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及其设施是否安全、校车证件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餐厅是否达到相关卫生条件、学生集体活动是否有活动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非法幼儿园的取缔,负责全镇防溺水安全工作。

4、敬老院

分管领导:余丽

负责敬老院、“低保”、“五保”住房安全。

5、水利站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对水利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6、安监办

分管领导:李玉顺

负责企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

7、民宗办

分管领导:康凤才

负责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备及措施是否到位,举行集会是否制定方案、是否有防护措施、集会人群饮食是否有制度;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安全的检查。

8、道路管养站

分管领导:李永波

负责对新镇镇境内县道、镇道、村村通等路段进行检查。

9、其他部门行业系统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等。

10、村级监管主体为村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小组,监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村级主要职责: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图;

(2)全面摸清和掌握本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采集、确认相关信息并录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

(3)按照“生产型单位和人员密集以及娱乐场所每月一次全覆盖、商贸型单位每季度一次全覆盖”的要求实施动态安全巡查,及时了解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巡查时应当告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巡查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等为重点。村协管员在巡查中,按《检查表》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要求确定检查事项,及时发现、劝阻(消除、阻止)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建立工作台账。

(三)三级网格的划分及职责

三级网格为企业级

企业级主要职责:

1、结合企业、公司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网格化监管方案》,划分并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管理图。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消防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实现安全生产消防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

3、检查巡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消防现场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企业网格内逐级上报,企业建立工作台账,企业级网格每月应当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告上一级网格。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__年4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与任务,建立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20__年5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确认,并录入信息平台,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6月至12月中旬):结合年度工作分析和考评,采取平时工作与现场查看等形式,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

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每季一检查、每半年一分析通报、每年一考核,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每月至少一检查、抽查、每季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

2、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3、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等。

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各级网格组织,每两个月均应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三)建立包村干部督查机制

将二级网格(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纳入包村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包村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方面应做到“2个必知、2个必到、1个必报”,即:对所包村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必知、对三级网格安全生产消防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区域)或问题必知;所包村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会议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必到、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必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报。同时,包村领导干部应每个月对所包村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

(四)完善应急救援和预警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并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和恶劣天气来临前,加强值班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防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失控漏管,是强化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

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格化管理工作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要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村,部门行业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提高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采取兼职或专职的方法,落实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各部门、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各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落实集团生产中心“四不伤害”的安全管理要求,使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升级,提升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生产系统内推行网格化安全管理,同步开展“我的地盘我负责、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促进当阳公司安全管理新模式,实行安全管理网格化、精细化、高效化、及时全面覆盖,无安全管理盲区。

二、工作目标:

以部门为单位,以岗位网格为载体,以标准化安全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安全管理,整合各部门管理职责资源,进网格、重心下移,细化管理区域,规范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绩效考核,全面建立起全天候、全人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全面推行“我的地盘我负责,人人都是安全员”

三、实施方案:

1、网格区域划分原则

a将公司所属区域按照功能,根据部门以及职能的不同,划分为若干个一级网格部门单元。

b部门网格按照作业区域、岗位、职责划分成若干个二级班组网络单元。

c严格按照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划分若干个三级具体网络单元(责任人)

2、一级网格单元划分

网格区域:滚筒一车间、滚筒二车间、滚筒三车间、滚筒四车间、高塔一车间、高塔二车间、生产部、行政部、设备部、储运部、安全环保部

3、二级、三级网格分级具体划分(见附表1)

四、成立安全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监督小组下设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陈先富任办公室主任,雍建华、杨千千、杨爱华、赵江荣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日常巡查、每周巡查、每月检查及检查结果汇总。

五、责任追溯

各网格区域内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网格区域内的管理责任:网格区域的内部人员要相互监督,确保区域内每名成员遵章守纪,同时也有责任制止外来人员在责任网格内的违章,不制止外来人员违章,整个网格区域内的'人员都要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1、检查机制:日巡查:安全环保部成员负责每日巡查;周抽查:监督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每周巡查;月检查:监督小组成员对全部范围网格进行每月检查。

2、监督内容及考核细则:(见附表2)

3、奖惩办法

a、每月底对各级网格安全管理区域内的责任人扣分情况汇总,依据扣分分别进行负激励,作为网格考核激励基金。

b、每月底依据各级网格安全管理区域内的责任人评分情况,评选出安全管理标兵和安全管理差的部门各一个,用网格考核激励基金对安全管理标兵正激励300元,安全管理差的部门负激励300元。

c、活动期间每月得出的优秀网格安全管理标兵,报至生产中心备案,作为年终评先表模的依据。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品质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增加各部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广大市民及社会各方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建设与管理网格化为方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管理行动,形成统一高效、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机制,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解决一批影响城市形象的薄弱环节,使城市空间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网格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方便管理、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市建设“横竖到边、上下贯通”的金字塔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市城区划分为三级上下网格。

(一)一级网格(管理网格)

管理人员由市政府领导、各责任局、各责任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网格划分、负责人选定及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实施情况的监管。

一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二是及时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按照网格划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沟通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二级网格上报的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由一级网格责任部门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三是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考核,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城市管理,做到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交办。直接负责重点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回复。五是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二)二级网格(责任网格)

管理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从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中层人员组成。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承担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与监管任务。

一是对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根据网格管理需要,可设立网格长、片区网格长、落实网格专(兼)职人员。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三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做到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四是负责统筹辖区范围内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安排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等。五是负责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办理。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三)三级网格(单元网格)

管理人员由负责具体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按照网格划分,负责本网格内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任务办理与服务。

一是落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各自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二是对网格内不能处理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向二级网格上报,由二级网格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或想办法处理。三是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四、网格管理内容

(一)民生工程

加快“两供一业”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净水厂、晓明污水处理厂、新开河流域水体综合整治、沈康高速连接线、农村公路新改建、迎宾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大孤榆树村异地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调兵山市晓明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生活区自来水改造、调兵山市中央大街生态路至南六路段道路改造、九年一贯制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城镇建设股、公路管理股、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市政管修所、城投公司。

(二)环境卫生

1.道路环境。道路清扫保洁达到“七净四无”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水篦子净、墙根净、树根净、电线杆净;无纸屑污物、无动物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瓜皮果核),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无乱堆杂物。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严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净,冰雪清理达到“四净”标准(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

2.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车走地净,无遗撒、滴漏,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推进示范片区建设,新增一批企业和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

3.整治环卫设施。科学合理确定现有垃圾中转箱投放数量和位置,调整严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的中转箱。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箱内垃圾不积存。定期对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污水积存和明显臭味,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水等二次污染。继续开展“厕所革命”,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厕所。加大“找厕所”平台宣传力度,将全部公厕、开放内厕数据上传至该平台,让市民随时随地找到附近的公厕或开放内厕。

4.整治突出区域。对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提升保洁质量,加强垃圾清理,落实管护责任人,加强保洁、垃圾运送等工作,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定期对人流密集区域和路段进行消毒,定期对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收集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地带进行化学消杀,防制鼠类等病媒生物。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各镇(街)。

(三)市容市貌

1.户外广告标识。重点治理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公益变商业、严重影响市容和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落地、桥体、交通护栏、灯杆和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纠正乱挂条幅行为,规范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通过清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使户外广告规划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提升城市形象。

2.整治私搭乱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部位及街路两侧各类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通道等用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治理,拆除违法建筑物,并逐步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3.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和管理,强化占道加工、修理、洗车、烧烤等管理。准确把握不同时段、不同节点市民需要,适度放开节假日摊点设置和活动举办,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实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管理目标。规范早市、夜市经营,开市期间安排专人监管,按时开市、收市,做到收市后摊撤、人去、场地净。制定市政破路管理制度,明确破路施工规范并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市政管修所、各镇(街)。

(四)园林绿化

裸露土地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发挥城市绿地对减少城市扬尘、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对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单位庭院、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绿化覆盖。对现有游园进行维修改造,补充植物景观,完善园林功能,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加快绿化苗木、花卉提档升级,对行道树、草坪进行补种,在重要节点建设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

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五)基础设施

1.供水、排水管网维护。安排巡查人员每周一次对排水管线、雨水井、检查井等及时进行清掏,保证排水畅通,对水厂、水源地、供水管网线路、阀门井等供水设施进行排查,发现漏失现象及时抢修。

2.路灯维修与维护。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保证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发现灯杆倾斜、下沉及时修复,照明设施涂鸦、广告及时清理。对中华路、迎宾路92盏路灯进行维修改造。

3.城市道路管理与维护。实行每日巡查,对毁损路面、人行道路进行及时修复;加大维修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水箅子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对破损、缺失的及时予以更换。

责任部门:市政管修所、自来水供应处。

(六)居住小区

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居住小区内占用道路、绿地、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随意倾倒的垃圾;治理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环境美观的“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绿地草坪等乱停乱占的各类车辆;清除住宅小区楼道、墙面等现有的各类小广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种菜和饲养家禽行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2.整治违章建筑。全面排查全市居住小区内各类私搭乱建,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和擅自在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并拆除。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每季度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政策,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权力和义务。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3.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各镇(街)、各物业公司。

(七)建筑施工

1.施工扬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平整,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要按照总平面布局码放,并做到码放安全整齐;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要采取密闭储存或采用防尘苫布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应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确需扬尘作业时,要指定专人落实洒水、喷淋和雾炮等防尘降尘措施。

2.环境卫生。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置车辆冲洗和废水沉淀池等设施,渣土装载高度不应高于栏板,并做封闭处理,安排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进行冲洗,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3.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外脚手架、外排钢管必须刷漆,立面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要连接牢固,封闭严密整齐,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合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食堂、厕所、宿舍、淋浴室、活动室应整洁有序,符合卫生要求。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4.建筑市场。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人持证上岗,工程款按合同支付到位,无肢解发包、违法招投标等行为。

责任部门: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安全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八)交通秩序

1.机动车运营。正式启动车辆年审换证工作,建立“一车一档”制,健全电子台帐和完善档案资料。落实驾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零事故,合法健康运营。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绕道、要高价、中途甩客、强行并客、安全设施不齐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乱班乱线、站外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治理,严控扬尘、渣土、沿途泄漏抛撒、建筑垃圾违规清运排放、带泥行驶、不带苫布等污染道路的行为。

2.机动车通行秩序。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分析研判,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全天候抓拍,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快速分流、疏导、处理能力。针对早晚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采取限时单行、学校错时放学、限时禁左(文化小区北路口)及对煤炭销售公司路口增设临时信号灯等方法,着力加以解决。合理渠化城市道路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依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两轮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外卖、快递电动车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电动车非法营运、电动车销售、马路市场违规经营、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问题。

3.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确保停车位设置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服务功能。对中心城区新增设停车泊位公共区域,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4.强化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绿波带”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及时更换交通指示标牌;对合同期满后的交通隔离护栏,按新的设置规划,进行分期分段重新安装并规范管理;对道路两侧边石以上设置交通护栏,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科学设置新建设交通隔离护栏出入口,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责任部门:公安局、教育局、公路管理股、客运公司、调兵山路政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调兵山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处置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充分利用成立的联合执法队,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处置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各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亲自抓,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市住建局要经常性地深入二级网格单位,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具体实施效果;要及时进行检查指导,现场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确保网络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效果。

(四)绩效考核机制。网格化管理考核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具体采取实地考核、查看资料等方式,每月对各单位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将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告。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7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全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划分为五级。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网格长,挂钩各镇(街)、分管园区的区领导担任副总网格长;镇(街)、园区管委会行政主官担任一级网格员;镇(街)包片挂钩领导、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镇(街)、园区挂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村(居)包点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综合网格员,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鼓励镇(街)、园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一)总网格长、第一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总网格长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具体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挂钩镇(街)、分管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三级网格员。统筹协调本辖区各网格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定期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综合网格员。具体负责对网格内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发挥网格巡查“哨兵”作用。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彻底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或其它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密度。

(六)区直有关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罗公安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国资、雁翔、龙传、龙盛等国有企业,要根据《新罗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工程审批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码”制度,现场公示隐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问题发现

综合网格员(网格巡查“哨兵”)、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建立巡查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主要发现在建房屋建筑和既有房屋安全问题。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主要发现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农村房屋主要发现现场是否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是否按照“一张图”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等。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发现在册的安全隐患房屋封房和处置情况;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

(二)组织核实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根据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提供、协调主管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通过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

(三)抄告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抄告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抄告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抄告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3)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告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4)属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告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对经核实发现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上报区房屋排查办,并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核查、联动处置。属地镇(街)、园区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及时采取分类处置,并加快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问题信息及处置措施,应及时更新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四)协调督办

区房屋排查办牵头,五个区级房屋结构安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及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网格区域及人员名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区住建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负责对专业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房屋安全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带头作用,教育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造浓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待市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后,深度融合系统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保障,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的工作待遇。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对因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线索举报。举报线索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查处,经核实并查处的举报线索,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篇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现代化,全面有效协调社会关系,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现就方案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树旗帜、优服务、作奉献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网络平台、创新管理模式、分类指导,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着力构建“网格化管理、整合式服务”的管理格局,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破解管理难题,全面提升我镇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繁荣和谐宜居松柏镇”。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合理配置党政部门社会管理的职责权限,围绕“科学发展、产业兴镇、富民强镇”工作大局,推进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2、固本强基、综合治理。发展壮大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管理网络,理顺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把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情,以镇区为重点,兼顾农村,实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4、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的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做到在同建同治中全面联动,在全面联动中同建同治。

三、工作目标

按照社会管理网格化,村(居委会)物业组织化、村(居委会)服务多元化、村(居委会)建设联动化、村(居委会)工作信息化、共创平安松柏镇的“五化一创”总体思路,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以城乡同建同治为切入点,以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以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在全镇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努力使公共服务更加到位、社会管理更加高效、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为镇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要求,成立松柏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成立分指挥中心。

组长:谭卫和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武装部长失效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解决全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顶层设计、督查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办理县市级交办的任务,收集和分派有本镇处理的事项;对各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站的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考核;对全镇网格化工作队伍的配备选聘、任务派发、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绩效考评;对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及宣传推介。

五、工作任务

1、合理划分网格。由网格办牵头,结合居民住宅区、辖区单位交错分布的村(居委会)现状,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主次干道、小区界线、路弄范围、单位院落等易于辨识的边界(线)为界限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居民约200-600户,根据居委会人、地、房、物、事、情、组织的分布状况,拟将镇区划14个网格。

2、配齐队伍力量。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采取群众推举、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的方式,选配具备相应素质、能力和社会基础的合适人选担任网格工作力量。镇各村(居委会)一个网格设立一个网格长,拟配备网格长14名。

3、落实工作经费。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采取“立项安排一点、财政预算一点、基金储备一点”的办法,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分类解决网格长等的工作报酬,落实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工作运转经费。

4、明确工作职责。由网格办牵头制定社会服务管理网格职责,将涉及社会服务管理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公共服务、信息采集、矛盾调处等综合职能集中到网格办理,被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和服务;制定相应的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措施,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

5、编制门牌号码。做好普查、登记、安装等具体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全力配合、支持参与,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6、采集基础信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以网格为单元,按照“不漏一人、不掉一户”的要求,逐步登记所辖范围内的实有人口、重点人群、实有房屋、经营场所、公共物件等基础信息,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7、搭建信息平台。由网格办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建立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居委会)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站信息平台信息平台,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办公设备、有运转经费、有考核奖惩”的五有要求落实到位,实现社会服务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

8、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民情日志制度、分析研判制度、民情回应制度、服务公示制度、事项准入制度、领导联系制度。

9、理顺工作流程。按照“情况在基层掌握、问题在基层解决”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共组流程,按照网格内解决类业务流程、村(居委会)内解决类业务流程、镇内解决类业务流程三个闭环程序规范日常运作。

10、实施整体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基层和信息平台,支撑,以群众需求为向导,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开展快捷、精细、入户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家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形成涵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强大合力。

11、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行定期走访、挂牌上岗、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快速处置等工作方法,确保村(居委会)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正常和有效运行。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个人月绩效考核奖金和年终奖金相挂钩。确保任务到格、责任到人、奖惩明晰、取得实效。

六、实施步骤

3-4月:出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成立网格办和分指挥中心(面积不少于20平米),村(居委会)成立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面积不少于12平米),并配齐必要的电脑、办公桌椅等硬件设备,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建立党支部(小组)。农村网格合理配置网格员(网格长)和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门牌号码编制完成100%,城区门牌号码编制、安装完成100%。争取分指挥中心与县指挥中心完成对接并试运行,全面推进本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本级数据库,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基础信息采集率、录入率达100%。

5月目标任务:抓好分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完善平台系统功能,与同建同治、社会治安等重点工作有机整合,实现以房查人、以房管人等综合利用;确定专门的信息接收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对县指挥中心派发的信息,按制度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完结。完成公共区域电子防控系统建设任务,制作安装农村门牌号码完成100%。

6-7月目标任务:抓好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日常管理运行,及时上报群众诉求事项,及时分派、交办、督办,及时核查销号。

8-9月目标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对解决问题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10-12月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考核,对各村(居、村(居委会))进行考核并进行自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要科学整合机构,将工作人员安排到村(居委会)工作,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入户服务。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各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村(居委会)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解释说明各村(居委会)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各村(居委会)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责任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加强工作督查。要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参与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网格办要建立经常性的网格社会服务管理督导检查机制,组织人员深入网格,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4、加强工作考核。要把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以及同建同治工作,加大考核权重,按照《松柏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规定,对承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任务的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进行考核。要研究制定《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对网格员队伍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及时兑现奖惩。

5、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对网格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得经费保障,要把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网格员工作报酬、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费用等及时足额拨付。要把网格社会服务管理纳入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为开展网络社会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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